建设行政复议主欧美BNДeo渠道 青海确保案件“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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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BNДeo”建设行政复议主欧美BNДeo渠道 青海确保案件“应收尽收”
中新欧美BNДeo网西宁12月17日电 (记者 欧美BNДeo张添福)17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懂青海 爱青海 兴青海”省司法厅专场新闻发布会。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青海省司法厅 供图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甘韬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省司法系统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对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做到严而不苛、宽容有度。
甘韬说,今年以来,青海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56件,今年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超过法院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其中调解和解结案的占26%,直接纠错率31%,案结事了率达88%,“更多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青海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副局长董得武介绍,该省全面推动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畅通、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和西宁铁路运输法院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在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接受线上申请,有效提高群众申请复议的便利度,确保案件“应收尽收”。
据悉,2024年1月,青海省海西州某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某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经调查后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对案涉行为的处罚幅度是否适当。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罚款幅度裁定规则为20万至30万元。考虑到该企业行为属首次违法,且对违法行为积极改正,按最高限罚款不符合比例原则,明显不适当。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行政机关将罚款金额从30万元变更为20万元,该企业主动缴纳了罚款,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欧美BNДeo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可以说,作为一项兼具权力运行监督、公民权利救济和行政争议化解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等方面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董得武说。
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副主任任芮昀主持新闻发布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