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护理假”胡桃吃旅行者的坤吧图片升级,如何让劳动者“敢休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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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胡桃吃旅行者的坤吧图片地区探索将享受对象由“独生子女胡桃吃旅行者的坤吧图片”扩展到“非独生子女”
本报记者 陈曦
最近,在北京从事金融行业的左菲有点烦心。母亲在老家生病住院,她向单位申请“父母护理假”,却被告知与政策要求不符,只能批事假。“人事部门说,护理假是针对独生子女的,而我老家有个哥哥 。”左菲说,不论是否独生,孝敬和照料父母是每个子女的本分和义务,理应得到政策支持。
事实上,近年来有不少地区已注意到劳动者的这一诉求。贵州、黑龙江、四川等地已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对象范围。近日,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
护理假的扩容升级需要考虑哪些因素?适用对象的扩大,也意味着企业增加了一定程度的用工成本,如何保障劳动者“敢休能休”?
从特殊奖励到普惠福利
“从立法初衷来看,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是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奖励性措施,旨在缓解独生子女赡养和看护老人的压力。”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说。
记者梳理发现,“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由河南省最先设立,后续各地陆续跟进。目前,制定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写入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二是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或养老服务条例。假期长度一般在5天~20天,休假条件因地而异,大部分地区的适用前提为“父母患病住院”,有些地方放宽至“生活不能自理”,不少地方还要求“父母年满60周岁”。
近两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对“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呼声渐高,不少人通过当地政府的留言平台建言献策。采访中,出生于1974年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母已年近八旬需要照料,而自己还没退休。“相较于作为独生子女的‘80后’‘90后’,我们‘70后’非独生子女更早面临照护父母的压力,对假期的需求更迫切。”她说。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没有独生与非独生的区分。”李凌云表示,虽然我国正在尝试推行社会化养老和照护服务,但这不能完全取代子女的照顾和陪伴,尤其是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更需要子女的精神支持和情感慰藉。
据测算,到2035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占比将超30%。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表示,在此背景下,应当扩大政策覆盖面,将“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由独生子女群体延伸到非独生子女群体,使其成为一项普惠福利。
细节有待完善
“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该怎么休?不少地区采取“差异化给假”的政策。新疆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的,实行“子女护理假”制度,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独生和非独生子女承担的赡养压力不同。这种假期设计既体现政策的延续性,向独生子女进行倾斜,也兼顾非独生子女群体的需求,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李凌云说。
在覆盖非独生子女的基础上,不少公众希望“父母护理假”的适用范围能进一步扩大。例如,在北京、南京、连云港等地的政府留言网站上,不少网友提出“护理假能否用于陪护岳父母和公婆”。相关部门在回复中指出“仅限父母”“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对此,王天玉建议,应对“父母护理假”做扩大和灵活解释,允许假期在家庭内部进行转移。“老年人住院后,假期的第一权利享有人理当是其亲生子女,但如果亲生子女因故无法尽到照护责任,由配偶一方承担也在情理之中,这是我们的文化和制度都应该承认的。”
李凌云进一步提出,未来可考虑将“父母护理假”拓展为“家庭护理假”,假期除了用于照护父母之外,也可以用于照护生病住院或发生意外的子女、配偶等其他家庭成员。
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自“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落地以来,不少劳动者面临“不敢休不能休”的问题。而假期扩容意味着,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很多人为之叫好的同时,也担心政策“落地难”。
“对企业来说,劳动者休假可能增加两方面的成本。”王天玉分析,第一是显性成本,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单位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第二是隐形成本,员工暂时离岗将影响企业的日常运转,另雇他人替代的成本也不可忽视。
由此,王天玉认为,若要保障“父母护理假”有效落地,便不能让企业独立承担公共假期的成本,而是要把劳动关系内部的张力做一个社会化分担,“例如,将假期落实程度与企业税收减免、荣誉评定挂钩;帮助企业对接劳务派遣机构,及时补足员工休假导致的岗位空缺等”。
“分摊假期成本,要充分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作用。”李凌云告诉记者,截至去年末,已有49个城市启动长护险试点。从长远来看,各地应致力于完善和推广长护险,在减轻赡养压力的同时,也可用以支付劳动者休护理假期间的工资。
李凌云还提到,目前涉及护理假的相关法规,对“不给假”的惩处力度还不够,这给劳动者维权带来很大不便,也让用人单位有空子可钻。
“护理假的休假条例或是由当地人口与计生部门制定,或是由老龄委制定,而政策的落地要依靠劳动部门来监督,各部门间的衔接还需进一步畅通。”李凌云建议,不让护理假成为“纸面福利”,需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设立清晰、严格的罚则,且确保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