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冲动消费我把英语课代表按在桌子上 可以撤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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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我把英语课代表按在桌子上子在女团直播间打赏近200万我把英语课代表按在桌子上元:家属称不知情 要求平台退款
成年人的冲动消费 可以撤回吗?
近日,一名23岁女子半年内给某女团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欲退款遭拒,引发关注。
3月23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当事女子的一名家属处了解到,当事人从2024年5月起,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直播间打赏主播近200万元。家属称,其中部分款项是女子的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目前还在协调解决。
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多位律师告诉记者,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从事打赏的行为能力,通常不能追回。“在司法案例中我把英语课代表按在桌子上,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违法情形,才能要求退款。”
打赏争议:
女子沉迷直播半年打赏近200万元
家属要求平台退款遭拒
据福建电视台“第一帮帮团”报道,一名23岁女子沉迷直播半年打赏近200万元,家属希望平台退款,引发网友关注。
当事人在接受福建电视台采访时回忆,200万元存款是母亲放在她那里暂存的,事发后母亲已经被她气得住院。她称,今年5月她无意刷到一个女团直播间。该直播间采用女团成员轮流“上麦PK”模式,实时评比每名成员收获的打赏礼物量。她尝试充值并打赏100元后,马上就有女团成员私信表达感谢。之后的几天,她的打赏金额越来越高,单日充值一度高达10万多元。
“看的时候就是越看越上头,每天都在看,每天都有刷。第一天就是‘小心心’(价值0.1元)送一下,第二天可能就是‘跑车’(价值120元),后面越刷越多,‘嘉年华’(价值3000元)都刷了。”当事女子称,2024年10月27日,在某直播间内,她共刷了122个“火箭”(价值1000元),意味着她当晚打赏的礼物金额就超过了12万元。
当事人称,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打赏金额水涨船高。特别是直播间时不时地引入“PK”环节,让她产生了一种守护主播的“责任感”。事后回想,她认为自己是受到直播间氛围的感染,在“冲顶榜一”的胜负欲驱使下,才产生了不停打赏的冲动。
报道中,女子家属致电平台称希望退费,“这个钱不是属于小孩的,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打赏。”对此,平台客服热线回复称:“如果说成年人没有其他原因,平台是没有办法退还的。”
3月23日,记者从当事女子的家属处了解到,当事人从2024年5月起,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直播间打赏主播近200万元。家属称,其中的部分款项是其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目前还在协调解决。
律师说法: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打赏属赠与或难追回
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从事打赏的行为能力,通常不能追回。
付建认为,目前情形下,如果主播存在欺诈行为,通过虚假承诺诱导打赏;或者当事人存在操作失误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况,还有可以追回的可能性。如果主张退款,可以准备打赏时的支付记录以及相应的直播回放视频等证据证明主播存在过错,同时积极与平台联系与主播进行沟通,说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请求退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也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女子已经23岁,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播打赏被视为一种赠与,而且打赏款已经交付,赠与行为已实际履行完毕,若无法定特殊情形,平台不予撤销,具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此可见,赠与的财产一旦交付,即视为赠与完成,不得撤销。“在司法案例中,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违法情形,才能要求退款。”赵良善称。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守护直播打赏“理性防线”
既需要个人自律 也需要平台担当
23岁的小盼,在民法层面,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也意味着,她想要追回这笔巨额打赏,面临较大的法律障碍。从个体责任角度出发,23岁的成年人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据小盼介绍,自己越看越上头,为了让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自己打赏的金额水涨船高。特别是直播间时不时地引入“PK”环节,让人产生了一种守护主播的责任感。这种画面,可以想象得到。
因此还要看到,直播打赏时而陷入争议,主要在于利益驱动下,存在有主播利用话术、制造氛围等现象,导致一些网友情绪上头、冲动消费。据报道,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检索“直播打赏”,有2400多条相关投诉,其中包括“诱导打赏”“未经配偶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等问题。
今年2月,中央网信办发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其中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就包括打击利用高额返现吸引打赏、情感伪装诱导打赏、低俗内容刺激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突出问题,要加强直播打赏功能管理。直播间的打赏乱象已在整治打击的视线内,那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建立用户打赏“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
具体建议是否可行暂且不论,但核心诉求不言而喻:平台作为直播打赏运营主体,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从社会效益层面进行考量,提供更加理性的消费环境。直播平台需要的,不只是“不违规”的底线,更应有“不诱导”的自觉,以及引导健康、合理打赏的责任心。
需要警惕的是,当“守护主播”的虚拟成就感激活了大脑的打赏回路,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能已陷入紊乱。守护直播打赏的理性防线,既需要个人自律,也需要平台担当,还需要监管加强。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