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量逐年沈阳35岁老阿姨叫的没谁了吧上涨 小区充电桩安装如何才能更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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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沈阳35岁老阿姨叫的没谁了吧2月,家住成都高新区成达沈阳35岁老阿姨叫的没谁了吧佳园小区的业主于建(化名)在向小区物业提交《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时,被物业以小区电力负荷过载、不安全为由拒绝。无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协助完成安装。
于建最终胜诉,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权威的数据证明小区电容不足。且法院认为,同意安装与否的主体是电力企业而非物业公司,“物业仅负有配合协助义务,不具有决定权”。最终,于建成功完成了安装。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车辆增多,充电需求也日益增加,法院受理居民安装充电桩受阻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背后,有老旧小区本身电容不足问题;也有小区物业希望以诉讼方式厘清权责的考虑,而从诉源治理来讲,一份权威的电容数据,成为减少此类案件的重要一环。
充电桩安装申请被拒
业主起诉获胜
成达佳园小区竣工于2010年以前。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日趋普及,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据物业介绍,前期小区已安装40余个充电桩,从2022年起,部分楼栋经常断电,经测量后才知,是小区电容不足,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暂停了业主的安装申请工作。
业主于建有自己的车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后,2023年底,他向物业提出申请,物业以电缆超负荷为由,拒绝了他。
在向供电公司申请给充电桩装表接电时,物业的同意安装《申请表》不可或缺。根据《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安装自用桩,申请人需持车位产权证明向物业提出申请,物业在收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小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原则上,应支持申请人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因物业拒绝出具证明,于建便将物业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根据上述《实施细则》,物业需在《申请表》的“小区管理单位意见”栏如实陈述小区电力负荷情况并盖章。此外,电力企业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出具“同意申请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但同意申请不等于同意安装”,且受理业主安装申请、决定是否同意安装的主体是电力企业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仅负有配合协助义务,不具有决定权,即使在《申请表》上盖章,也并非“同意安装充电桩”,而是同意业主向电力企业申请安装充电桩,需等待电力企业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工。最终物业公司败诉,法院判决物业需协助业主安装充电桩。
充电桩纠纷案逐年上升
部分物业以诉讼“免责”
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上升,充电矛盾也越加凸显,全国多地都因充电桩安装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
近年来,法院接收的同类案件逐年上涨,这些案件并非经济纠纷,而仅是确认充电桩能否安装的问题,由于起诉者众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显得很疲乏。
在法官看来,许多物业都明白,他们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但考虑到整个小区后续业主的用电需求及安全,很多物业不愿配合,而是希望业主以起诉的方式解决,以此免责,待法院判决后才会执行。
以本案为例,判决生效后,于建从家中搭线至车库,完成了充电桩的安装,有了法院判决,物业并未阻拦。
物业表示,正常应是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但小区楼龄较老,并未考虑现在的电车充电问题,导致物业无法同意于建报装。
于建虽然安装了充电桩,但物业仍建议其他业主“过两年再装”,“如果非要装,只有起诉我们。”在物业看来,法院判决后,他们拿到了免责文书,“以后由此引发的火灾,肯定不该由物业来负责。”
但从家中搭线仍不是最佳解决方案。据了解,从家中搭线属于电表后接线,不需要向电力公司申请,但可能会因超负荷而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同时,这属于违规用电,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部分电容量不够的小区存在业主从家中搭线安装的情况,物业往往会选择“通融”。
“提供权威的电容数据仍是审理或是减少该类案件的关键”,一位法官说,目前对小区电容是否充足的检测义务给到了物业,但许多物业出具的电容测量报告不够专业、准确,且单方测算、没有标准,会存在故意提供虚假电容数据,阻挠其他业主安装,而不够权威的数据会导致业主“不买账”,引发诉讼。
发展新能源是国家倡导的,法院在判决时,“原则上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小区电容不足时,都应该支持业主的诉求。”在该法官看来,物业公司只是基于地域原因,如实填报小区电容情况,但是否可以安装,仍需由专业的电力部门进一步审核。
如何解决?
明确各部门主体责任
电力部门应复核电容数据
在自贡,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据自贡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近三年来,法院的相关案件连年增加,对司法资源产生一定浪费。
在审理时他们还发现,物业、电力公司等多部门还出现推诿的情况。据介绍,申请充电桩需要电力公司勘察小区电容是否匹配,物业公司需出具同意安装的申请书,“但由于没有规范性文件来确认,是电力公司先来勘察电容还是物业先出同意书,对此双方存在一定分歧。”导致安装流程及责任不清晰。发现该问题后,法院针对这些问题向各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明确各部门的主体责任。目前已出台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则根据该文件起草相应的实施细则,该类案件也进一步减少。
而这一份建议,也被纳入四川高院2024年发布的“十大司法”建议之中。其中提到,自贡中院从源头预防化解涉充电桩纠纷,向自贡市发改委等五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优化报装流程、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
法官建议,后续各物业公司能聘请更为权威的机构对小区电容进行核实,并向业主公示。同时,电力部门应派专业的人员提供指导,对电容数据进行复核,“让数据更有说服力,业主就不会有对抗情绪。”业主在拿到客观数据后,也能从小区的公共利益出发,给予理解。
在四川某物业行业协会的彭先生看来,小区电容不足问题肯定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迎刃而解。目前成都在市政公共配套上大力发展公用充电桩,“以后电车充电就像油车加油一样方便,到哪儿都能充,家用充电桩就不会那么紧迫了。”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