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化oldmacdonald中老年乐解AI换脸技术引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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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oldmacdonald中老年乐场】
4oldmacdonald中老年乐月10日,中国国家话剧院发布声明,有公司未经授权违法冒演话剧《青蛇》,滥用AI换脸技术欺骗观众,其表示将持续取证,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算法的快速进步,AI换脸技术在影视娱乐、社交互动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从影视作品中逼真的角色替换到社交平台上趣味化的表情包生成,技术革新为文化创意产业注入了强劲动力。然而,技术的“双刃剑”效应也同步显现,不法分子通过篡改视频中的面部特征与声纹数据,实施捏造名人言论、炮制误导性信息、精准诈骗与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消解社会信任到冲击司法证据体系,技术滥用已由个体权益侵害演变为系统性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亟须从压实平台责任、健全法律规则、推动社会共治三方面协同发力,构建兼顾技术创新与风险防范的治理体系。
压实平台监管责任,构建风险防控的前置屏障
网络平台作为AI换脸技术传播的核心场域,其监管能力直接影响风险防控成效。当前,部分平台对合成内容的审核仍停留在被动响应层面。解决此问题需要推动平台完成从“技术工具提供者”向“风险防控责任人”的角色转变。平台不仅要提供技术支持,还应在服务中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AI换脸技术带来的法律风险,平台需要从多个维度加强监管,确保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并行推进。
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平台监管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信息安全和合成内容的管理作出规定。规定明确要求平台提供者在提供服务时,应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严格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确保服务使用者的身份信息真实可查。平台可以通过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名认证,避免匿名或伪造身份的用户发布虚假或有害内容。这一措施从源头上限制了AI换脸技术被滥用的可能性,为进一步的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除了用户身份认证外,平台还需加强对合成内容的审核,结合人工与技术手段进行多层次的管理。AI换脸技术的应用产生了大量动态的内容,这些内容涵盖了娱乐、社交等领域,可能被恶意利用,制造虚假信息甚至操控社会舆论。因此,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不仅对合成结果进行技术检测,还应当定期对合成算法进行评估和审查,防止技术本身被滥用。同时,平台应确保对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及时处置,按照规定保存相关记录,并向网信部门及时报告,从内容生成源头到传播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进而降低虚假信息的传播风险,保障网络安全。
完善法律规则体系,破解制度滞后的治理难题
传统法律体系难以应对数字空间中行为隐蔽化、主体虚拟化、后果扩散化的新型挑战。这一矛盾要求我们必须更新法律规则,以适应快速变化的技术环境。
《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虽然强调了信息安全管理、用户身份认证、内容审核和违法信息的处理要求。但深度合成技术的创新速度与监管滞后之间存在矛盾,该规定依然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首先,法律应进一步明确平台在内容生成、传播等环节的责任,不仅要依赖事后的监管和惩处,还应加强事前的预防性规范,确保技术应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平台在生成或编辑涉及公众人物、国家安全等敏感信息时,应该加强对技术工具的审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和审核,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恶意滥用。
其次,法律规则应当关注AI换脸技术的跨境影响和全球化治理问题,加强国内外法律协调,确保我国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安全。深度合成技术的相关法律除了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还应设立更为细致的规定,区分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采取分类分级的治理策略,针对不同行为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法律制衡。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凝聚技术风险的防范合力
AI换脸技术的风险本质上是技术系统与社会系统复杂交互的产物,单一主体治理模式已难以应对技术风险的弥散性和跨域性特征。需突破传统治理的路径依赖,整合政府、行业、公众三方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生态。
在政府层面,应强化统筹协调功能。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整合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资源,形成从技术研发、内容传播到违法处置的全链条监管合力。同时,需加强国际协作,针对跨境传播的合成内容,建立跨国联合取证、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应对技术风险的全球化扩散。在行业层面,需激活企业自治潜能,推动成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由头部企业、技术专家、法律学者共同制定行业技术标准,明确换脸算法的伦理红线。建立“黑名单”共享机制,对多次违规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效应。此外,可鼓励企业用技术能力反哺社会治理,例如开放伪造内容识别接口,助力监管部门提升风险识别效率。在公众层面,需提升社会数字素养,通过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渠道普及AI换脸技术的基本原理和风险特征,增强公众对合成内容的辨别能力。
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AI换脸技术带来的法律风险,是对数字时代治理能力的系统性考验。为此,治理者需要超越传统的“监管—对抗”思维,转向“共生—演化”的新型治理范式。通过平台监管实现技术风险的前端控制,通过法律重构建立制度适应的弹性空间,通过协同治理激活社会共治的生态潜能。
(作者:张群,系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光明日报》( 2025年04月12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