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生育津贴发黑人异族XXXⅩ吊大i放“提速”,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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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人异族XXXⅩ吊大i”多地生育津贴发黑人异族XXXⅩ吊大i放“提速”,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直接黑人异族XXXⅩ吊大i发放至个人、减免流程等利好之外黑人异族XXXⅩ吊大i,还存在申领时限模糊、职工缺乏足够了解等情况——
生育津贴发放“提速”,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前不久,河南省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通知,优化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今后该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近年来,宁夏、福建、广西等地通过直接发放至个人、减免申报流程、实现线上办理等方式优化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
记者采访了解到,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优化在给女职工带来便利的同时,仍然存在申领时限模糊、职工群众了解不够等情况。对此,专家呼吁应进一步明确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限、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打通生育津贴发放的“最后一公里”。
多地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整个流程特别快,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两天左右津贴就直接到了我的银行账户。”今年9月,宁夏银川的赵女士领到了二胎生育津贴,“2016年领一胎生育津贴时,还需要拿着各种资料去医保局登记,现在网上申领方便了很多。”
今年,宁夏实现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女职工本人,参保职工仅需提供病历诊断材料就可申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支付账户也由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扩展为参保职工提供的本人任意银行账户。
近年来,我国逐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2023年,2.49亿人参加生育保险,支出生育保险基金1177亿元。今年1月~9月,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893亿元,同比增长11.5%。
2023年9月,福建省厦门市医保部门在全省首创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参保职工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符合条件的只需等待接收短信提醒,线上核对并填写个人银行账号,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此外,上海、宁夏、湖南等地推行了生育津贴线上申请服务,职工通过登录相关社保网站或手机APP等途径,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省去填报纸质单据的环节。
申领时限模糊、一些职工缺乏了解
随着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优化,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堵点”也逐渐显露,申领时限模糊、流程缺乏确定性是当前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最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9月底申请的生育津贴,12月了钱还没到账。”这是刘女士遇到的情况。在采访中,还有不少类似刘女士的情况:“我们单位的规定是生产后6个月才给职工发放”“给医保中心打电话,对方说今年生完孩子明年才能申请”……记者发现,虽然当前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大大简化,但各个地区和单位的发放时限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和用人单位甚至没有明确发放时限等现象不在少数。
记者梳理发现,《社会保险法》中虽然明确职工有享受生育津贴的权利,但并未明确规定发放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有规定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和标准,对发放时间并未提及。法律规定中时限细节的模糊,导致各地对生育津贴的发放时限没有统一的标准,给职工及时享受生育津贴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除了“时限模糊”,职工的“认知壁垒”也是生育津贴发放优化过程中的一大难题。
不少女职工对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缺乏了解,甚至有的人根本不知道生完孩子还可以领生育津贴。“如果不是在网上刷到有其他人领到了这笔钱,可能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还有这项津贴。”南昌的蓝女士表示。
河南省某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接到的群众来电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咨询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大家普遍还是不太清楚领取流程,咨询的也大多是关于程序性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
“还是希望医院、社区、政府以及用人单位能做好进一步宣传普及,让我们对具体操作有清晰的了解。”蓝女士认为。
规范发放标准与强化宣传并行
“享受生育津贴是国民的基本权利。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本人,实质上是将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和劳动关系解绑,其背后反映出的是‘全民社保’的改革理念。”相关专业人士告诉记者。
河南世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路烽豪表示,申领流程的优化体现了对职工权益保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简化流程使津贴的发放更加确定和可预期,减少了执行过程中的模糊地带。”路烽豪说。
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专家提出了相应建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提出,在生育津贴方面,全国层面的政策需要统一,包括确定生育津贴的标准,奖励假时长、支付生育津贴的资金来源等方面,都需要逐步规范和完善。
国家医保局也发文强调,当前正持续加强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推进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给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拨付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对于截留、挪用、克扣生育津贴等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路烽豪表示,应当加强对生育津贴申领及发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与社区、医院等机构也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险法及生育津贴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路烽豪建议,“可以通过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女职工详细解读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流程、权益保障等内容,为大家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记者 秦亦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