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生美国一面亲上边一面膜下边打赏主播200万,要求退款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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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面亲上边一面膜下边”23岁女生美国一面亲上边一面膜下边打赏主播200万,要求退款有道理吗?
近日美国一面亲上边一面膜下边,一起“23岁女生打赏主美国一面亲上边一面膜下边播200万后要求退款”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涉事女生小胖(化名)自述,她偶然进入一个“女团直播间”,在主播的实时PK排名、私信互动等方式和直播间氛围诱导下,她单日最高充值金额超10万元,半年内向多名主播打赏共计近 200 万元。家长发现小胖刷礼物后很生气,小胖向平台提出退款未获认可,目前家长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这是一起涉成年人打赏退款纠纷的典型案例。由于不涉及未成年人打赏等特殊情况,对此案例的事实和责任的认定就相对简单。正如律师所说,小胖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独立承担民事法律后果,因小胖的打赏行为属于自主消费,若无证据证明其存在精神障碍或打赏时处于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状态,或直播间及主播存在欺诈、胁迫、有意引发重大误解等显失公平的情况,小胖及其家长提出的退款主张,将很难获得平台和法律的支持。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过程中,某些直播间及主播以违规违法方式诱导打赏、直播用户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引起了职能部门、网络直播行业、平台企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规定并采取治理措施,对网络直播打赏进行正向引导和规范管理。具体到对成年人打赏退款纠纷的处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保障打赏服务及其正当收益,体现了对网络直播新业态带动的合法市场交易的支持与保护,有利于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平台经济和互联网生态高质量发展。
关于直播打赏行为的定性,曾有“赠与说”和“消费说”两种意见。“赠与说”认为,直播用户对主播的打赏属于赠与性质,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任意撤销权,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合同(撤回打赏)。“消费说”认为,直播打赏具有消费性质,直播用户享受了主播提供的服务,同时向主播支付费用,当整个消费过程已经完成、消费结果已经固定,用户与主播之间的服务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在主播不存在违反合同或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下,用户自然没有理由撤销合同(撤回打赏)。
2021年2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等7部门出台专门文件,其中明确“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为信息和娱乐的消费服务”。据此可以认定,直播打赏具有消费性质,而不属于赠与行为。近年来的一些案例判决中,法院也认定用户通过打赏主播获得信息服务或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将打赏行为纳入购买服务的范畴。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明确直播打赏属于消费行为,打赏服务属于消费服务,这一认定契合了网络直播发展的实际情境,体现了政策的引导力和司法的公正性。
在此基础上,依法保护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打赏服务,就是依法保障主播(及平台)通过提供消费服务获取正当收益的权利,也是依法保障网络直播行业和平台生态的健康有序发展。相应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针对提供打赏服务的平台、直播间及主播做出了诸多规范性要求,目的之一就是督促平台、直播间及主播严格依法依规行事,严防出现以欺诈、胁迫、严重误导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的情况。这方面的工作做得越到位,对用户和平台、直播间及主播双方权益的保障就越有力。
于此而言,上述“23岁女生打赏主播200万后要求退款”案例引发热议,也就具有了更丰富的现实启示意义。(董北昕)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