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转了3班长让我吃他胸家医院,患者单次住院天数何以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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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让我吃他胸”一个月转了3班长让我吃他胸家医院,患者单次住院天数何以受限?
一个班长让我吃他胸月转了3家医院,患者单次住院天班长让我吃他胸数何以受限?
专业人士建议,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探索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按治疗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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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手术,多次转院,患者和家属来回折腾,就医负担增加。专业人士认为,需要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缓解医院床位紧张,还应探索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按治疗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模式,让患者在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期间获得医保的有效支持。
“终于回家了,这一个月真是历经波折。”近日,重庆的廖女士在经历了住院与转院的曲折过程后,不禁如此感叹。年过七旬的廖女士不久前在当地某三甲医院完成了膝关节置换手术。然而,术后第3天,医院便以“达到出院条件”“排队入院的人还有很多”等理由通知其办理出院手续。
廖女士及其子女认为,术后短时间内身体未恢复,需要多住几天院。但院方认为,相关治疗已经完成,达到出院标准。家人不得已将廖女士转至另一家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但是该医院也明确表示,患者已进入康复期,建议居家治疗,尽量减少住院时间。
记者采访患者及其家属了解到,类似廖女士的遭遇并不少见。一些医院限制患者住院天数,导致患者在不同医院间来回折腾。医院为何不想让患者多住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一个月辗转3家医院住院
今年9月初,张天的父亲因股骨头坏死,急需进行置换手术。在将近一周的等待后,其父亲在重庆一家知名三甲医院住上了院,并顺利完成手术。
考虑到父亲已是耄耋之年,而且有其他慢性病,张天希望父亲能在医院安心康复治疗。然而,术后一周,医院通知他们尽快出院,原因是“经过综合研判,手术很成功,病人恢复得也不错,达到了出院条件,还有许多患者在排队等待床位”。
张天认为,此时出院无疑会增加许多未知风险,但无奈只能按院方要求出院,并四处寻找能接收父亲康复治疗的医院。
张天为父亲找到了一家骨科医院。这家医院表示,可以先办理入院手续,但各项检查必不可少。如果检查结果显示“状况良好”,也建议居家康复、定期复查,没必要长时间住院治疗。
陈先生告诉记者,其母亲转到另一家二级医院约两周后,又被要求出院。他们只能再次联系新的医院。最终,一个月时间,廖女士前后转了3家医院。
“每次更换医院,都要重新适应新的医疗环境、医护人员,这对刚刚经历手术,急需稳定环境恢复身体的病人来说,无疑是一项额外负担。”陈先生直言,在转院过程中,母亲多次陷入恐慌,以为身体状况出现了大问题,情绪极为低落。
记者采访了解到,类似情况并不少见。多名患者及其家属表示,多次转院、家人奔波劳累、病人身心俱疲,转院后可能还要重新做检查,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负担。
医院存在控制成本的考量
为何医院不愿让病人多住院?重庆某县级中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急性期患者,医院会全力救治,无论其住院时间长短。但对于已进入慢性康复期且病情稳定的患者,达到一定住院天数后,医院可能会建议其出院,或转至其他基层医疗机构。
“之所以这样做,首先,经过综合研判,确认患者已安全度过急性期,适合转入康复阶段;其次,当前医疗资源紧张,尤其是知名三甲医院床位供不应求,为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及时获得救治,只能选择让病人出院。”该负责人还提到,也有很多医院存在控制成本的考量。
医院控制成本与患者住院天数有何牵涉?重庆某区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医保对医院的支付模式改变。以往,医院根据治疗项目,如检查次数、药品使用量等,逐项从医保获取费用,类似于购物时的逐项结算。改革后,医保支付转变为按病种付费模式。在执行过程中,医院估算出每种疾病的治疗费用,并依据患者日均费用推算出合理的住院时长。如果患者长时间住院,可能会导致治疗费用超出医保支付标准。
该负责人以阑尾炎手术为例介绍说,如果医保部门测算出的平均支付标准为1万元,那么无论病人实际做了多少检查,使用了多少药品,住院多长时间,医保支付金额均固定为1万元。如果医院治疗费用超出这一标准,超出部分往往需要医院自行承担,这就导致部分医院可能希望患者尽快出院。
还有业界人士透露,管理部门要求医院“平均住院日”逐步降低的考核导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果长期住院患者多,医院可能达不到考核要求。
需医院、医保等多方共同应对
单次住院天数受限,患者转院过程折腾,医疗负担也会加重。采访中,多名受访医疗工作者、医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单次住院天数限制问题复杂,需要医院、医保等多方共同应对。
针对医院床位紧张问题,多位医院管理人员认为,需要加强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具体而言,三甲医院专注于急危重症救治,二级及以下医院则强化康复和长期护理功能,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学城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李明臣看来,可以构建“专科联盟”,二级及以下医院能与三甲医院及专科医院形成紧密合作,共享优质医疗资源。
重庆某区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建议,医保部门应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措施,探索按疾病种类付费与按治疗项目付费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模式,确保患者在接受长期康复治疗期间获得医保的有效支持。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以准确且全面地落实,避免将医院创收或成本控制目标直接转嫁给医生。
受访医务工作者还建议,上级部门在考核医院时,不应过度强调“平均住院日”单一指标,应建立包含医疗质量、患者安全、服务效率、患者满意度等多个维度的考核体系。同时,考核标准应根据医疗技术发展、患者需求变化,以及医院管理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本报记者 黄仕强《工人日报》(2024年11月30日 02版)